谁让废酸污染了大运河?
7月2日,题为《“毒水”入河 秒杀鱼虾》的文章,对静海县陈官屯镇东钓台村界内京杭大运河被污染一事进行了报道。该报道引发强烈反响,连日来,数以百计的读者致电本报,呼吁相关部门尽早查明真相并采取应对措施。日前,静海县环保局作出了相关文字回复,但追踪采访发现,其中仍有诸多疑团待解。
静海县环保局在文字回复中称:“静海县的水系河道部分是相互连通,前段时间水务局为确保防汛工作的稳步落实,自2013年6月18日开始实施调水,其间一些不法人员借机将废酸液倾倒至相关河道内,致使港团河被污染。港团河的污水被调入南运河,造成南运河水质被污染。另外,生产河水质污染原因是不法人员向河道内倾倒废酸,争光渠水质污染则由居民的生活污水污染所致。针对争光渠河道水质污染,我局将加大静海县北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督办力度,督促其加紧建设,恢复争光渠的水质。
“针对生产河、港团河污染问题,我局将会同安监局、公安局对向水体倾倒废酸的违法行为,24小时予以蹲堵,并采取举报重奖制度,严厉打击倾倒废酸的违法行为。同时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协调各相关乡镇政府,立即对被污染的河道,采取酸碱中和的方法对河道水质进行净化,使污染水体尽快恢复。”
记者追踪采访中获悉,东钓台村周边地区水质被污染情况并非近期才有。被“生活污水”污染的争光渠河水的黄褐色甚至比港团河还要深许多。针对静海县环保局的相关说法,众多受访村民提出了质疑。首先,既然河道污染是不法人员肆意倾倒废酸所致,那之前有无针对性打击措施及行动?效果如何?其次,废酸的源头何在?对于界内不具备废酸处理设施的企业是否有针对性监管及处罚措施?同时,用酸碱中和的方法恢复水质,能否列出行动时间表?如今正处雨季,污染随时会扩散加剧。7月4日,记者就此再度联系静海县环保局,对于记者提出的进一步沟通要求,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会请示领导后作出回复。截至昨日发稿,尚无相关回音。